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重庆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研究型大学。学校也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支持的高校,每年有100名博士研究生公派出国指标。学校现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设有普通招考(含“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招生、直攻博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等招生形式,共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约600多名(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各招生学院所有各类招生形式、招生计划的总招生规模数。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我校“普通招考”招生采用“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品学兼优。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硕博连读选拔相关文件通知。
3.直接攻博:在具有2018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重庆大学及外校推免生)中选拔。
4.工程博士招生:详见我校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所有考生报名前须做相应的教育部官方认证:
(1)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在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已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在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书的编号全称“教留服认**[****]****号”即为报名时网上须填报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4)祖国大陆的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类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1)非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和专项计划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材料调至我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还须持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文件,毕业时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派遣。
(2)定向博士生:我校只对工程博士和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博士生,工程博士报考事宜请参见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报考专项计划博士生需经报考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同意。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6.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所要求材料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
7. 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8.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指导教师限额招生,招生总数包括硕博连读招生、直攻博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和公开招考招生等。由于招生指标有限,部分导师将不能招收博士生。请各位考生在网上填报学院、专业、导师等信息之前,及时与学院及导师联系,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选报该专业及指导教师。
9. 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为“211”和“985”高校2016年6月以来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境外高校2016年6月以来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须已经获得境外高校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申请资格由所报考学院和学科审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3)报考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重庆大学;
(4)由硕士生指导教师和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
四、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几个阶段。
普通招考( 含“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招生形式的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 含“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 )须按要求在初试前到所报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硕博连读考生和直接攻博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免初试,但须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1. 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8年2月23日。
报考者须先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qu.edu.cn,在“用户登录”栏选“全日制博士招生报名”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证书编号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上传近期(分辨率 150×210)数码一寸彩色登记照,按要求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
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书的编号全称“教留服认**[****]****号”即为报名时网上须填报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祖国大陆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入学前验证审查),须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网上缴费:请各位考生在网报成功后进行网络缴费,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领取正式发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网上缴费后一律不退。
4)特别提醒: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将下述材料在2018年3月5日前交到学院审核,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缴纳初试报名费200元/人至学院,方能参加考试:
①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认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本人教育部学籍认证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同意报考并注明为非定向培养考生的证明原件。
②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除外)、体格检查表(县市级医院出具)。
③“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3)“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除了提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还须向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送达以下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方能参加考试:
①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③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可在考试前5天左右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初试
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见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1)学校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外国语(仅针对公开招考考生,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2)学院组织考试科目(具体安排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于2018年3月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信息,并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2.复试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复试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录取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请各考生酌情选报指导教师,具体情况咨询所报考学院。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培养费与普通奖助金
2018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年限按实际就读学年且不超过四年计算)。定向培养博士生按合同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1.由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2.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 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前加“*”者为兼职导师。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3.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4.报考期间,我校除了收取考试报名费用,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广大考生悉知,避免上当受骗。
十一、招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3.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02317
重庆大学研招办
2017年10月20日